一、公民的肖像权是怎样
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。法律规定,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。人像、纪实摄影作品如果是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而拍摄的,原则上不能发表、展览,即使是单纯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展览。
二、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
犯罪人员、失信被执行人、网络广告欺诈、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,不构成“侵犯肖像权”。
(1)政治家、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,在公开露面时,不得反对他人拍照;
(2)参加游行、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,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,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;
(3)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,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。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、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,均属这种情况;
(4)犯罪嫌疑人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;
(5)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,即决定是否使用、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。未经本人同意,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用于盈利。
三、哪些行为是侵害名人肖像权的
在司法实践中,有些使用肖像的行为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,但也通常被认为是侵害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的行为:
1、非法制作拥有他人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,擅自拍摄其照片;或给受害人画肖像或复制受害人的照片;或强迫他人拍照、画像;
2、侮辱、毁损他人肖像 涂抹、盗用他人肖像;歪**化肖像;故意毁损他人肖像,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等。
3、未经本人同意,使用他人肖像制作书刊的封面、封底未经本人同意,使用他人肖像制作书刊的封底、封面,配有侮辱性文字,使人产生联想、误解。
4、未经本人同意,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,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,但在使用他人肖像过程中,不是出于社会公益,且有侮辱、丑化等情节,或超出本人同意的方式和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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